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2017-03-28  A+ A-
  湖南日报3月27日讯(记者 陈淦璋)记者今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促进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省内只设立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各地政府要支持引导企业进场挂牌,积极帮助企业融资。

  我省于2010年设立湖南股权交易所,2012年底正式运营。2014年初,省政府金融办和股交所方面提出,将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为全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实现了较快发展。至去年底,股交所挂牌企业2499家,累计融资603亿元;引进各类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200多家,综合实力在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居前10位。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支持引导企业进场挂牌、积极帮助企业融资、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支持引导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建立工商登记绿色通道、加强与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加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支持力度等措施。如在积极帮助企业融资方面,提出省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优先按政策给予支持;各市州可对属地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和融资予以适当支持。

  《意见》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一平台、四功能”的定位,着力将其打造为我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构建企业挂牌登记、股权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咨询四大核心功能服务体系。《意见》同时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省内只设立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对在省内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的其他运营机构,省政府金融办要积极稳妥进行清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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