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报显示:去年西藏主要城镇空气优良率97.5%

2018-06-02  A+ A-
  新华社拉萨6月2日电(记者王军)西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发布的《2017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西藏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7.5%,较2016年提高7.5个百分点。

  公报显示,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拉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61天,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位于我国西南部的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有“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之称。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张天华介绍,为确保西藏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良好,自治区成立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彻底关停水泥生产企业6家,淘汰落后产能108万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105辆,淘汰燃煤小锅炉157台,完成水泥、有色金属、造纸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此外,西藏环保部门启动了施工扬尘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今年还将推进臭氧防治工作,整治机动车移动污染源,促进高排放老旧车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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