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纪委通报7起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典型案件

2016-12-29  A+ A-
新华社拉萨12月28日电(记者张宸)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纪委近日通报7起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图审查办公室原主任彭益兵违纪案件。彭益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执行党组决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占有公共钱财62万余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请吃送礼。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措美县总工会原主席明久多吉违纪案件。明久多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6万余元,私设“小金库”,利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10万余元,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措美县水利局原局长罗光新违纪案件。罗光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款64万元,收受他人财物5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处罚金30万元。

乃东区亚堆乡原副乡长普布次仁违纪案件。普布次仁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农牧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万余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乃东区亚堆乡人民政府原科员伊比热哈麦伪造“寿星老人健康补贴”资金发放表,侵占“寿星老人健康补贴”资金2万余元,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新农保资金32万余元。其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洛扎县教育局(体育局)原副局长白玛伟色违纪案件。白玛伟色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中提供便利,收受财物22万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南市人民医院原收费员索朗多布拉违纪案件。索朗多布拉利用职务之便支取住院费押金115万余元。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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