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全市2017年春季要约行动启动仪式暨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上,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深化集体协商助推创新富民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在协商中,探索建立技术职工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协议薪酬,鼓励更多职工钻研业务、创新工作;探索将劳务派遣工等低收入职工劳动报酬纳入企事业工资协商范围,促进同工同酬。
收入有尊严,创新才有动力。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孙燕说,在一些企业,技术职工并没有拿到合理的回报,因为收入分配不合理,挫伤了职工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也有一些企业,特别舍得在“技术大拿”身上投入,有些已经实行年薪制,部分企业的技术职工年薪达20万元以上,此外他们还有原始股份,年底能分红。这样的企业,往往创新力特别强。
为鼓励创新创造,《意见》提出要协商完善职工创新创造性收入分配机制。围绕省市关于健全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要求,探索将企事业单位各类技术能手的奖励、晋升标准,职工创新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奖励、激励机制纳入协商内容,引导企事业单位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探索建立技术职工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协议薪酬等。
“企业高层年薪上百万,一线职工只有两三千元。”孙燕告诉记者,在企业调研时发现,企业高层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很大,有民营企业高层的收入是一线职工的三四十倍。
《意见》明确提出,要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深化集体协商,逐步缩小一线职工与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差距,坚持“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幅,集体合同覆盖面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95%”两个原则和精准提低、合理调高、积极扩中的增收富民目标,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探索将劳务派遣工等低收入职工劳动报酬纳入企事业工资协商范围,促进同工同酬,促进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昨天,我市2017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正式启动,这是我市连续第7年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浦口经济开发区的10家企业和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行业协会分别进行现场应约要约。
工会发出协商要约,企业不理睬怎么办?《意见》要求,对于不按期回应或拒绝进行集体协商的企业,工会要主动将情况及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三方成员单位沟通,合力督促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和经营者,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不予列入,在评选、推荐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等各类先进时,将是否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