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东台人民医院院内感染”事件,27日,中共东台市委宣传部微信公号“东台发布”刊发通报称,东台市人民医院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
通报介绍,5月13日,东台市卫健委接到东台市人民医院报告,该院血液净化中心血透患者中新发生丙肝抗体阳性,疑似发生院内感染。东台市卫健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国家、省、盐城市卫健委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组到现场指导调查处理工作。经对所有血透患者的筛查检测,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通报称,事件发生后,东台市迅速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组织各方力量,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事件调查、责任认定等工作,并严格按照专家组确定的治疗方案,对所有丙肝病毒感染者进行药物及相关辅助治疗,目前所有患者病情稳定。
通报介绍,根据国家、省、盐城市卫健委要求,东台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院感风险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并责令东台市人民医院根据专家组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给予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