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首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先进名单

2017-04-01  A+ A-
    3月31日,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区)、先进市(县、区)的决定》,公布首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区)、先进市(县、区)名单。

    在经历了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之后,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苏州市、南京市、张家港市、江阴市、江宁区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区)”;镇江市、盐城市、扬州市、吴江区、海门市、句容市、姜堰区、泗阳县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先进市(县、区)”。

    据了解,这是江苏省首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县、区)、先进市(县、区)。根据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书香江苏建设测评的实施意见》规定,书香城市测评每两年进行一次。书香城市(市和县市区)基本标准为“价值引领有力,精品供给丰富”“基础设施完备,服务优质高效”“阅读活动多样,社会参与广泛”“书香氛围浓郁,阅读环境优良”“保障机制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等五方面。(尚宇轩)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国社会新闻调查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