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停止批准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建设

2017-09-30  A+ A-

  新华社海口9月30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29日下发通知,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29日晚间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

  根据规定,从9月29日起,海南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在此之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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