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管监督执纪权力 永葆忠诚干净担当

2017-02-10  A+ A-
开展学习教育 增强纪检干部“免疫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作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力争学在先、走在前,学思践悟,并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省纪委机关还开展了“争做守纪模范、争当执纪尖兵”“三比一争”等活动。

“要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复苏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 ”省纪委组织编印了《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学习资料》手册,汇编了“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结合学习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通过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中心组(扩大)专题研讨会、支委会等,联系正反面典型,进行深入研讨。

“省纪委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学习、带头研讨发言、带头查摆整改,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示范、行有指引,为全省各级纪委领导干部树立了榜样。”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建胜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全省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了学习研讨。

省纪委汇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印发给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目的。

“通过持续的学习教育,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增强了‘免疫力’。”黄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力量表示,学习教育为纪检监察干部构筑了牢固的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强化自我监督 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

“2002年我就兼任了集团公司的纪委书记,按理说这一职务是我拒腐防变的最佳防线,但我背离了职务对我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玷污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是我最痛苦难当的。 ”这是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纪委原书记孔令昌忏悔录中的一段原话。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孔令昌被查处曾引起广泛关注,但这并不是孤例。据了解,2012年至2016年,全省共有307名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9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责己。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自我监督,建立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省纪委制定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举报处理办法(试行)》,2014年6月新设干部监督室,同时,督促指导全省16个省辖市纪委全部设立了干部监督室。

省纪委干部监督室自成立以来,共处置信访举报件321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干部扯袖子、咬耳朵。

从开展机关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到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再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自家人”的执纪监督力度。此外,省纪委还积极探索了纪检系统内部巡察。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也没有例外。执纪者绝不能置身于纪律红线之外,监督者也绝不能成为监督的盲点。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坚定地说。

扎紧“制度笼子”监督执纪有“纪”可循

“再锋利的刀,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子”。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同其他权力行使过程一样,存在不少责任关键点和廉政风险点。

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指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让监督执纪有“纪”可循,有利于防止监督执纪失之偏颇。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关键点,我们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十不准’》,并印制成小卡片发到每个人手中,方便大家随时检点自己的行为。 ”日前,记者在安徽省纪委采访时,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张小卡片,上面有对纪检干部提出的10条禁令。

近年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在研究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的同时,我省还研究起草了《乡镇纪检工作问答》,从职责任务、信访举报、纠正“四风”、执纪审查等方面对乡镇纪检工作进行指导和明确,规范基层纪检工作。

省委党校专家认为,用制度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自律的担当。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许多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真正实现打铁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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