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胸痛大学于26日在山东济南成立。消息一经发出,引起舆论关注。教育部今天回应人民网表示,教育部从未接到地方关于设置“中国胸痛大学”的申请。设立高等院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使用规范的名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12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审批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委托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
今天,记者联系山东省教育厅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中国胸痛大学应该不是正规的教育机构,不由教育厅批准及设立。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中国胸痛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以提升胸痛教育和研究为目标的高等学校,下设三个学院,分别为胸痛学院、抗栓学院和心衰学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陈玉国担任中国胸痛大学首任校长。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中国医促会胸痛分会主委、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陈玉国表示,“中国胸痛大学”并不是一所高等院校,也没有他担任校长一说,而是中国医促会胸痛分会成员自发组成的一个学术组织。陈玉国称,我国目前胸痛救治普遍不规范,亟需统一规范指导临床诊疗,基于此,中国医促会胸痛分会在此领域成立了一个学术组织,关于该组织最终的名称还有待进一步商定。“我们分会在起名时考虑不周,起这个名字欠妥,给公众造成了误解”。
目前,原报道页面已被下线。(记者 孙竞、刘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