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七景区被通报批评 建设审批全暂停

2018-02-03  A+ A-
    新华社合肥2月2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省住建厅近日通报了2017年省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太平湖等7个景区不达标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验收合格前,上述7个“不达标等级”的景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和审批全部暂停。

    根据安徽省住建厅通报,安徽省住建厅2017年分别对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汤池、南岳山—佛子岭水库、合肥环城公园——西郊、凤阳山、太平湖、龙须湖及大华山风景名胜区为不达标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另外,青龙湾、凤凰山及铜锣寨风景名胜区为达标等级,石台溶洞群等风景名胜区为基本达标等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近年来,安徽省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各风景名胜区在加强规划管理、统筹机构设置、规范建设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对照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强调的五个方面,比如各景区是否及时编制或修编报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否规范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由企业收取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等,相关问题在各风景名胜区仍有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各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和景区界桩界碑及标志标识普遍缺乏。

    安徽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认真督促整改,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并上报整改情况。在整改验收合格前,暂停上述7个“不达标等级”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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