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特岗教师”当年考招当年纳编

2018-06-04  A+ A-
    5月3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方式将成为今后我省农牧区补充中小学乡村教师的主要方式和渠道,全省各农牧区乡村学校要按照“当年考招、当年纳编”的原则,将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纳入本地区当年教师编制统一管理,市(州)级编制部门可会同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额内对空缺编制进行动态调剂。通过实施“特岗计划”,重点解决和改善农牧区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意见》还对健全“特岗计划”激励约束机制做出了部署。对各地“特岗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审定特设岗位计划的重要依据。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落实奖惩。

    意见自2018年6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意见》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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