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旅游局通报,武汉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旅)松涛苑门市部,私刻印章伪造旅游合同。在游客家属提供的一份合同上,印章的印文为“武汉中国旅行社松涛苑门市”,合同签订人为黄某。这份合同是黄某在网上下载的,印章也是她私刻的。
此外,该门市部接待游客朱某的巴厘岛旅游业务时,未登陆武汉中旅业务操作软件管理系统进行操作,而是直接与地接社(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旅行社)确认旅游业务。黄某与深圳某旅行社总监李某的聊天记录显示,黄某在3月2日收到游客朱某现金交付团款2000元后,直接通过微信向李某转地接款1599元,同时双方还以“确认单”的形式,对这起业务确认。
武汉市旅游局介绍,旅行社下属的门店没有独立操作的权限,也不可能有公章,它的一切经营活动要以旅行社总部的名义去操作。门店不能擅自和客户签合同,只能采用总部提供的合同,并加盖总部的公章。操作业务时,应当登陆总部业务操作软件管理系统。鉴于此,对武汉中旅松涛苑门市部没收违法所得401元,并处20万元罚款。这是武汉市旅游局开出的单笔最大罚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