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题:实现民族复兴的宣言书
新华社记者刘怀丕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新修正的宪法,顺应人民意愿、国家发展和时代要求,既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更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宣言书。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这次修正的宪法,及时确认了党带领人民创造的来之不易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清晰展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进程,庄严宣示了实现民族复兴的雄心壮志。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始终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民族复兴提供指导思想;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为民族复兴筑牢政治根基;增设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民族复兴营造良好风气;添加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要求,为民族复兴奠定坚实基础……新修正的内容,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强的宪法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坚持以宪法引领改革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宪法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将会为我国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推动承载着13亿多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中华巨轮胜利驶向光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