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未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次“打包”修改

2018-04-27  A+ A-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陈菲、罗争光)记者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综合考虑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等原因,森林法不列入本次常委会“打包”修改。同时建议,常委会继续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后,在研究森林法修改时统筹解决。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实施改革所需修改的相关法律部分条款一揽子作出相应修改,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森林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常委会审议期间,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修正案草案关于森林法的相关修改内容涉及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情况比较复杂,目前修改的时机还不成熟,应当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抓紧对森林法进行全面修改。还有些常委会委员对森林法的具体修改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宪法法律委研究后认为,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在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抓紧研究起草;同时,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森林法的相关内容暂不进行修改,不会影响相关机构改革的进行。据此,建议删除修正案草案中关于森林法修改的内容,继续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森林法修改时统筹解决。

  宪法法律委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据悉,有的常委会委员还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其他法律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提出了修改建议。司法部提出,本次修改的主要是有关职责调整的规定已经明确、各方面意见协调一致的部分法律,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其他法律拟按照成熟一批、修改一批的思路,通过分批修改的方式处理。

  据此,宪法法律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暂不对未列入国务院议案的其他法律进行修改,同时建议国务院根据机构改革进程,抓紧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议案。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国社会新闻调查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