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7-08-31  A+ A-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于2017年8月30日至9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建交25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重申2007年1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3年5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和2014年9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两国关系长期和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双方一致认为,2013年中塔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高层交往、政治互信、互利合作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基于当前中塔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两国继续积极推进各领域合作的愿望,双方决定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作出声明如下:

  一

  双方强调,政治互信是中塔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基础。双方将继续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双方将发展中塔关系置于各自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致力于发展全天候友谊,打造中塔命运共同体。

  双方重申将恪守两国签订的关于边界问题的协定和文件,坚持永久和平、世代友好原则,将中塔边界建设成为睦邻友好和相互信任的桥梁。

  双方重申,不参与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不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任何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体,并禁止其活动。

  中方高度评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独立26年来的发展成就,坚定支持塔吉克斯坦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理解和尊重塔吉克斯坦政府为保持国内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措施。

  塔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承诺不与台湾建立官方关系和进行官方往来,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二

  双方决定进一步加强两国领导人互访以及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磋商,加大相互支持力度,保持中塔关系在高水平运行。

  双方一致认为,立法机关交往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议会进一步加强两国立法机关领导人、各专门委员会和友好小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愿进一步扩大两国各政党、社会友好团体之间的合作,相互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巩固中塔关系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三

  双方一致认为,务实合作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强全方位经贸合作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福祉。双方全力支持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欢迎签署并认真落实中塔合作规划纲要。双方商定开展“一带一路”建设同塔吉克斯坦“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繁荣。

  双方一致认为,应坚定维护经济全球化,维护多边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保障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中塔互为全面战略伙伴和重要邻国,中国是塔重要投资来源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双方积极评价中塔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对深化双方务实合作起到的重要作用,愿进一步发挥该委员会作用,优化两国贸易结构,丰富合作形式,拓宽合作规模和渠道,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中方欢迎塔方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双方指出,中塔产能和投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深化这一领域合作具有广阔前景。中方支持塔方境内工业园建设,将推动中方企业同塔方开展联合生产。双方将深化金融合作,推动在双边贸易中使用本币结算,支持两国银行机构互设,发展银行间各领域合作,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根据本国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在本国境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本国部门和企业积极参加在对方境内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及其他贸易和投资促进活动。

  双方将全面加强互联互通合作,完善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条件。双方将共同实施铁路、公路、天然气管道等跨境基础设施项目,继续推进中塔公路修复工作。

  双方将加强海关领域合作,促进口岸通关及贸易便利化。

  双方将继续深入开展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研究、加工和运输合作,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合作,采用能够降低能耗的新的节能技术,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拓展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合作。

  双方充分肯定农业合作领域成果,将发挥中塔农业合作委员会的潜力,扩大蔬菜栽培、畜牧育种和灌溉技术、农业机械、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园,以及农业科研院所交流等方面合作。

  双方将继续推动在质检领域的合作。两国质检部门正在推动塔柠檬输华检验检疫准入工作,双方将继续加强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

  塔方将发展同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作,最大限度发挥中塔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新疆-塔吉克斯坦经贸合作分委会的积极作用,利用好中国-亚欧博览会等机制和平台,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同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作推向更高水平。

  四

  双方一致认为,“三股势力”、贩毒、网络犯罪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是对两国和地区安全稳定的威胁。为应对上述威胁,双方将在执法安全领域深化合作,开展对口部门间的业务情报交流。

  双方将加强执法安全和防务部门交流,深化情报信息共享,共同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犯罪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双方同意加强执法安全部门的能力建设合作。

  双方将继续扩大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的防务合作,加强在团组互访、人员培训、联合反恐等领域的务实交流。

  双方认为,加强防灾、紧急救灾和消除灾害后果、相关人员培训、提升行动能力等领域合作十分必要。

  五

  中塔同为丝绸之路文明古国,将共同致力于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深化人文交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支持文化传承创新。双方愿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旅游合作,扩大教育科研机构、新闻媒体、民间友好组织、文艺团体和青年组织友好交往。

  双方对教育领域合作快速发展表示满意。中方欢迎塔方学生来华学习,并愿为塔提供年度留学生名额,为塔优秀留学生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协助在塔汉语教学,办好孔子学院。

  双方认为,中塔科技合作潜力巨大。双方将继续发展两国科技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互利合作,加强两国科研机构和高校的联系,制定和落实联合科研教学项目。中方欢迎塔方参加中方举办的各类科技培训班。

  双方将推动两国地方和友好城市间开展交流与合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哈特隆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太原市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索格特州胡占德市建立和发展友好省州和友城关系。

  六

  双方指出,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相互支持和协作是两国高水平战略互信的重要体现。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协调立场,共同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挑战。塔方全力支持中方担任2017-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

  双方一致认为,中亚地区保持和平稳定发展对于本地区所有国家乃至世界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坚决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亚国家内政,破坏中亚稳定。双方将为维护本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国家间合作保持紧密联系。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塔方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塔吉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     埃莫马利·拉赫蒙

2017年8月31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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