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九次会议

2018-03-18  A+ A-
 

  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九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九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九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提出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提请大会决定任命。

  主席团会议经表决决定,将李克强提名的上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十三届全国人大设10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于3月13日表决通过。3月15日,中共中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其他8个专门委员会的建议人选名单。

  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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