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2018-08-29  A+ A-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日前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据了解,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区分人员等级身份,确保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消防救援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高,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确保队伍战斗力。

  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是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

  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分别设置;管理指挥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十一级,专业技术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两等共八级,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八级;消防救援人员按照职务等级分别编制消防救援衔。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国社会新闻调查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