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5月11日电(记者周雪婷)香港特区九龙城裁判法院11日裁决,梁颂恒、游蕙祯等5人因强行闯入特区立法会而构成“参与非法集结”罪。裁判法院将于6月4日对这5人判刑。
梁、游二人在2016年10月宣誓就职特区立法会议员时,公然辱国并宣扬“港独”,特区立法会秘书长拒绝为他们监誓,两人宣誓无效。为完成宣誓,梁、游两人及其3名助理于2016年11月2日在未经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下,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并企图自行宣誓。期间与立法会保安人员发生推撞,导致6名保安受伤。
事后,特区政府律政司对上述5人就“参与非法集结”和“企图强行进入”两项罪名提出刑事检控,认为他们过分使用武力。该案于2017年4月28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九龙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诗丽11日宣判时表示,当时两人及3名助理集结在立法会会议室外的目的是要扰乱现场秩序,以让梁颂恒和游蕙祯进入会议室。虽然5人担当的角色或行为不同,但都为共同目的联合在一起行事,破坏社会安宁。多名保安也因此受伤送院,故裁定各被告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立。
根据香港法律,“参与非法集结”罪最高可判监禁5年。法院宣判后,梁颂恒表示会积极考虑上诉,游蕙祯则表示将根据判刑结果再决定是否上诉,其他3名被告对法官求情希望轻判。
因梁、游两人在宣誓就任特区立法会议员时公然辱国并宣扬“港独”,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16年11月裁定两人丧失议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