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2019-08-01  A+ A-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

  “意见明确指出要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交通供给短板,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重点解决贫困地区通硬化路、通客车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说,将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抵边自然村、云南“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等,今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2020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404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3.4%,其中等级公路比例达到91.3%,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64%和99.47%。

  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对农村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意见提出要实施“统筹城乡提服务工程”,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戴东昌表示,在农村客运方面,将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同时,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

  针对农村公路管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戴东昌说,意见提出将实施“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深化管养体制改革。目前,正推动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同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要达到100%。

  戴东昌表示,意见提及了许多可以让农民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如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养工作等,这可以更好地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如何确保意见各项要求执行到位?戴东昌表示,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发挥好乡、村主力作用。推动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适时调整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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