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鼎、蓝标河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

2018-12-20  A+ A-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于文静)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决定授予武汉鼎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追授蓝标河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称号。

  这是记者20日从国务院扶贫办了解到的信息。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设立了全国脱贫攻坚奖,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表彰全国脱贫攻坚模范。

  武汉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退休干部。30多年来,他退休不退岗,数十年如一日帮扶当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他先后在清水河县5个乡镇,15个行政村,30多个自然村开展帮扶,带领贫困群众推广农牧新品种、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当地12000多人脱贫致富。他每月拿出部分退休金扶贫,帮助贫困学生和孤老病残100多人。党的十八大以来,耄耋之年的他长期驻村帮扶3个贫困村。目前,100多户300多贫困人口脱贫,他仍然坚守一线,带领群众巩固脱贫成果。

  蓝标河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从广西社会科学院到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到柳州市融安县,他的工作始终没有离开扶贫。他先后3次从机关到基层,主动到偏远贫困地区,连续四年驻村帮扶,勇挑重担,为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作出突出贡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他承担考核评估工作,较真碰硬推动政策落实。2018年4月14日,蓝标河同志因连续加班、疲劳过度不幸去世,终年44岁。

  12月16日,授予武汉鼎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大会暨武汉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12月18日,追授蓝标河同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大会暨蓝标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号召全国扶贫战线广大干部群众以武汉鼎、蓝标河同志为榜样,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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