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罪!一篇批评报道引发全国罕见7人连环冤案,历时15年终获改判!
首发:9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草地周刊
前不久,央视一套播出《法治中国》大型纪录片,刚刚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的田晋文一集不落地从头看到尾。“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从被诬陷入狱到出狱后四处申冤,再到一切真相大白,田晋文等了近15年。对纪录片中讲述的一切,他感同身受。
2002年,仅仅因为一则学校乱收费的监督报道,田晋文就遭到时任县委书记的打击报复,捏造各种证据将他打成贪污犯,判刑11年。他的妻子、弟弟、妹夫以及另外3名相关人员,均受牵连。如此涉及多人、个个含冤的连环案,全国罕见。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随着十八大以来坚决纠正冤假错案,
今年4月28日,法院终于再审改判田晋文无罪,并于8月8日对他做出国家赔偿1005665.68元的决定。如今,恢复名誉、重回正轨的田晋文正忙着给儿子装修新房,心中已没有多少怨恨。
田晋文向记者展示国家赔偿决定书。
一则监督报道引发7人连环冤案
“就因为得罪了一个县委书记,就要把人家全家都给抓起来,当时很多同志都很气愤,但谁也不敢站出来反对”
田晋文是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人。这个位于吕梁山东南麓的小县城,地处偏远,人口仅有14万人。入狱之前,田晋文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市分公司汾西代办所副所长,妻子经营一家小型摩托车销售店,有一儿一女,生活美满幸福。
但这一切却在2002年12月,随着一篇新闻报道突然被彻底打破了。2002年11月25日,山西青年报刊登了关于“汾西县第一小学教育乱收费”的批评报道,里面提到汾西县刘耀成的孩子被学校收取800元赞助费,并指出该校多年超标收费,不开具正规发票等问题。刘耀成正是田晋文的妹夫,而田晋文供职的代办所也在汾西县开展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业务。
时任汾西县委书记张德英(2010年因腐败被判刑11年)第二天看到这篇报道后十分生气,召集部分县领导开会,并把田晋文的父亲田记明叫到会议室责问为何向媒体曝光,结果两人发生口角。汾西县一位退休领导干部回忆说:“当时张德英一怒之下踹翻了桌子,说我不信你儿子不贪污,并当场成立了自己任组长的专案组,当晚就让检察院到田晋文的代办所搜查,第二天县公安局就进行了查封。”
在汾西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期间,田晋文于2002年12月5日到湖南长沙学习。12月8日,汾西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在长沙将其刑事拘留。田晋文至今仍记得,当时办案民警并未出示拘留证。12月10日,田晋文被带回汾西县关进看守所,后被带到酒店连审3天,让他交代经济问题。田晋文拒不承认。
2003年1月6日,媒体对“汾西县教育乱收费”问题再次进行了报道。1月7日晚,汾西县看守所就给田晋文戴上了脚镣,一戴就是5个月。这期间,田晋文的妻子、弟弟、妹夫、3名相关人员分别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田晋文的父亲一路从山西跑到河南、北京,办案民警没有抓着。他的哥哥也到外地躲避,听说县公安局不满张德英的极端做法没有行动,半年后才返回县里。
汾西县一位退休领导干部说:“就因为得罪了一个县委书记,就要把人家全家都给抓起来,当时很多同志都很气愤,但谁也不敢站出来反对。”
2003年1月13日,在案件未经法院审理的情况下,汾西县召开公处大会,田晋文戴着手铐脚镣,脖子上挂着贪污犯的牌子,与另外3名同案人员一起被押到汾西县广场游街示众,汾西县检察院人员当场宣布田晋文贪污保费109万元。
而在田晋文的案子宣判之前,他的妻子王燕梅等4人分别被汾西县人民法院判处偷税罪、伪证罪和受贿罪,他的弟弟和妹夫也分别以不同罪名被刑事拘留、逮捕。
田晋文和几名受牵连人员在一起查看材料
一审被撤销重审仍被定罪
汾西县人民法院一位退休法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连开了3次审委会,都认为此案不应由他们院管辖,所以不予起诉,而且该案原审不是我们,“审级下放”与法律相悖。但压力之下,汾西县人民法院最终还是受理了汾西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
从最初被关进看守所到最终入狱,田晋文一共经历了4次审判,在看守所关押了4年多。山西红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文学表示,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关押最长不超过1年,关押4年的情况十分罕见。
2003年10月17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认定田晋文1999年至2002年期间,共截留贪污学生平安保险费、煤矿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驾乘员保险费及虚报会议费701976元。
当时在保险公司内部,超额完成考核任务后,截留一部分保费等到下年再上交是通常做法,每年一二月份上交的保费基本上都是上年截留下的,临时把别的种类保费挪过来先完成其他月度考核指标的做法也有。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时,却把田晋文截留上年并在被拘留前已经上交的242303元学生平安保险费、替人垫交后投保人拿存款单偿还的148240元保险费、购买公务用车花费的113000元等款项,全部认定为贪污。2004年6月21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4)临刑初字第01号判决:田晋文侵占公款464151.4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田晋文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11月22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并指出了需要查清的7个方面问题。在重审过程中,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突然提出撤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原本以为案件就此结束,自己会被无罪释放。但让田晋文没想到的是,5天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却向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被告人田晋文贪污一案的审查决定书》,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中向我院提出建议此案审级下放,据此我院与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审级问题进行协商,经研究决定将此案从中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由你院审查起诉。”至此,田晋文的案件又回到了起点。
2005年8月8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在没有补充新证据,仅修改涉案数额的前提下,向汾西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结果被法院驳回。汾西县人民法院一位退休法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连开了3次审委会,都认为此案不应由他们院管辖,所以不予起诉,而且该案原审不是我们,“审级下放”与法律相悖。
但压力之下,汾西县人民法院最终还是受理了汾西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2006年5月25日,汾西县人民法院判决田晋文将351563.8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贪污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田晋文随后上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维持原判。
田晋文在老家的院子里
为洗掉屈辱揭开案件“谜团”
出狱第二天,他就开始四处奔走,一边自学法律,一边重新收集证据。有些同情他遭遇的司法人员也向他伸出了援手,纷纷私下向他提供当时办案的内部材料。随着细节不断完善,当年案件如何立案、贪污数额如何确定、证据如何造假等“谜团”被一一揭开
“在狱中每天都是煎熬,尤其是想到两个孩子,心里特别难受,很想看看他们,却从来不敢让他们来探视。”田晋文说。
而对这个破碎的家庭来说,由此带来的屈辱和生活压力是更现实的折磨。“爸妈一个是贪污犯,一个是偷税犯,孩子们还怎么做人。”田晋文的妻子王燕梅告诉记者,自己服刑半年释放后,当过保险员、电话员,收入都不高,积蓄花完后,经常要靠亲戚帮助才能供两个孩子上学。而最让她担惊受怕的是,儿子性格变得十分暴躁,经常说一些很暴力的话,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每次听到妻子说起孩子的情况,田晋文心里就像针扎一样。他发誓出狱后一定要讨回公道。“我一边让父亲帮自己继续向法院申诉,一边在狱中好好表现,争取减刑。”田晋文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6月17日,田晋文如愿减刑两年半,提前释放。当田晋文走出监狱大门,看到多年未见的儿子和女儿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紧紧把他们搂在怀里放声大哭。“我进去的时候儿子才11岁,女儿才10岁,都还在上小学,出狱时他们都已经上大学,几乎快不认识了。”
8年6个月的牢狱生活让田晋文身心俱疲,却没有磨掉他洗清冤屈的决心。出狱第二天,他就开始四处奔走,一边自学法律,一边重新收集证据。有些同情他遭遇的司法人员也向他伸出了援手,纷纷私下向他提供当时办案的内部材料。随着细节不断完善,当年案件如何立案、贪污数额如何确定、证据如何造假等“谜团”被一一揭开。
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增胜表示,田晋文的案件从立案环节就存在问题。一份名为《临汾检察》的内部刊物显示,当时调查人员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市分公司查出两张面额为7235元和23705元的会议费发票,随即认定田晋文虚报贪污,并据此立案侦查。事实上,这些钱被用于教育部门开保险宣传会和发放纪念品等,时任汾西县教委主任武文生等人均能证明。但调查人员并未详细核实,立案后才向财务人员询问,法院后来也未认定这些钱为贪污。而立案之前,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就强行对代办所进行搜查和查封。
对于田晋文涉嫌贪污金额,办案人员在学校代办人取证环节同样存在问题。据代办人孙俊杰回忆,他们学校缴纳保费数额的证明并不是他写的。其他学校缴纳的保险费则有的是代办人根据学校学生花名册计算出来的,有些学生其实并没购买保险;有的则是因为找不到收据,代办人随口说的大概数字。而代办所各种报账明细都存在一台电脑上,这台电脑被办案机关查扣后也不知去向。
存在造假的还有田晋文作为贪污罪起诉主体的证明材料。田晋文虽名为代办所副所长,但只聘任过一次,案发时实为代理人,收入所得是根据业务量拿提成,没有固定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为了能以贪污罪对田晋文提起起诉,办案人员伪造了“田晋文仍为代办所副所长”的证明。
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市分公司总经理何永禄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让人事部开过这份证明,而且证明上盖的章也不对,因为2000年临汾就已经撤地设市,我们的公章也改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市分公司”,而证明上盖的仍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地区分公司”,所以不可能是真的。而且这份证明材料明显是先盖章,后填写的内容。
此外,田晋文妻子王燕梅偷税案的取证材料也存在不少虚假之处。2002年12月6日至10日,办案民警做了58份笔录,但有的签字民警此时却在长沙拘留田晋文。其他询问笔录中,有的则显示办案民警几分钟内在相隔几十分钟车程的不同地点来回现身,也说明有假。
田晋文入狱之前的照片
纠正冤假错案终获无罪改判
仅仅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几天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做出了关于田晋文一案的再审决定。2017年4月28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终于判决田晋文无罪
在四处奔走的同时,田晋文也在焦急地等待案件重审。尽管这个过程十分难熬,但随着整个办案过程逐渐浮出水面,田晋文开始感受到办案人员和办案机关的变化。
2012年8月10日,一位曾办理过该案的检察官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个人名义实名汇给他10万元钱作为补偿。还有一位办案人员想给他30万元私了,被田晋文拒绝。2013年8月27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以书面形式决定将11年前在田晋文一案中扣押的款项、汽车等财务退还保险公司。田晋文说,这等于他们默认办错了案,不但增强了我对案件改判的信心,也成为后来案件再审时有力的辩论证据。
2014年6月16日,田晋文终于等来了第一个好消息。汾西县人民法院对他妻子王燕梅偷税案进行再审,并改判无罪,给予国家赔偿36124.2元。而同样让他感到高兴的,还有2014年10月一则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闻报道。
尽管在当时,很多人还预料不到这将带来多么重大的影响,但对于被错判入狱的田晋文来说,这几个字却意义非凡。尤其是回想十八大以来的种种新变化,他断定司法环境必将发生大改变。田晋文第一次清晰地感到,自己离讨回公道的日子不远了。
事情果然如他所料。仅仅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几天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做出了关于田晋文一案的再审决定。
2015年6月25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2017年4月28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终于判决田晋文无罪。8月8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国家赔偿裁定书,决定赔偿田晋文人身自由赔偿金805665.6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我永远不会原谅那些制造这起错案的人,现在国家的追责机制越来越完善,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田晋文说。
田晋文和妻子王燕梅的冤案以改判无罪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连环案”中的另外5人仍在等待洗刷罪名。2002年12月,田晋文的妹夫刘耀成、代办所员工刘淑琴、贾阳英先后以伪证罪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刘耀成被免于起诉,但刘淑琴和贾阳英却在田晋文被判有罪前,提前被判伪证罪。刘淑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贾阳英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而田晋文的弟弟在代办所做保险员,所领取的5000多元工资被定成保险诈骗,刑事拘留和逮捕后在看守所关了108天,后免于起诉。而配合代办所在学校开展保险业务的王学善,因为向田晋文提出将应得奖励换成摩托车,最后被判处受贿罪,免于刑事处分。
如今,这5人都已经提出申诉,正在等待受理。王学善说,他当保险协调人是教委指派的,奖励也是教委和代办所约定好的,自己却因此变成了受贿犯,无论如何都要讨回公道,恢复自己的清白。
田晋文和妻子王燕梅在家中
筑牢法治之基避免悲剧重演
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4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54人,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受理国家赔偿案近1.7万件,赔偿总额近7亿元
尽管法院改判仅过去5个月,一身轻松的田晋文却胖了不少,整个人看起来也变得年轻了。9月6日,记者跟随田晋文回到了他位于汾西县的老家。老家的房顶已经有些凹陷,墙面也已变得斑驳。这让田晋文唏嘘不已。
“入狱的八年半中,我和孩子在彼此的记忆里都是空白的,现在每次做梦梦到的都是在这座院子里,孩子们也都没长大,虽然只有三间平房,但生活却很快乐,反倒对现在的新家感到有点陌生。”田晋文说,今后他一定多陪陪家人,补上这些年的缺憾。
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孩子们如今已经不再用他操心。儿子在从事游戏设计工作,女儿在一家设计院做城市规划,都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则在一家保险公司做内勤,每月工资也有2000多元。更重要的是,他恢复工作的事也有了眉目。由于2004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市公司和所属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田晋文因为被关押在看守所里没能够续签,所以重新入职一度有点麻烦。无奈之下,田晋文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说工资补偿希望我能少要一点,我答应了,劳动仲裁很快就会有结果,我觉得问题不大。”
不为这些烦心事奔忙的时候,田晋文喜欢和院子里的老人一起下下棋,有时候在家练练书法,偶尔也会陪妻子一起到菜市场买买菜、做做饭。
十八大以来,像这样通过改判重新走上正轨的并不只有田晋文一个人。随着全国范围纠正冤假错案,很多人都和田晋文一样恢复了清白。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
4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依法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54人,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受理国家赔偿案近1.7万件,赔偿总额近7亿元。
“这是法治的进步。”田晋文说,因为自己曾蒙冤入狱,所以对这种进步看得更清楚,感受也更深刻。田晋文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着一句话:“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是从电视上看到的。他觉得说得很好,就随手记下来,提醒自己始终守法信法。
尽管曾经的伤痛正在远去,但田晋文案件留下的教训不应该被忘记。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增胜说,这是一件典型行政干预司法造成的冤案,也暴露出过去司法机关缺乏有效监督,造成办案存在一定随意性,为冤假错案留下了漏洞。
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一场深刻的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国展开。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设立巡回法庭,2015年4月人民法院开始推行立案登记制,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这都将强化司法监督和权力相互制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了一轮纠正冤错案件的高潮,在纠正历史遗留的冤错案件的同时,各政法单位也正努力构建冤错案件的防范体系与救济体系,使错案的个案预防、偶然救济逐步走向制度预防、长效救济的道路,责任制改革排除了内外部的各种干预,有效防止领导干部插手案件办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过去“一错到底”现象,使冤错案件的防范与救济也步入了法治化轨道,这都将极大地推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