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曾命黑老大照顾其子 暗助黑帮将对手“灭门”

2018-01-26  A+ A-
原标题:无关级别的“保护伞”:周永康插足火拼 街道主任纵容贩毒

央视新闻1月26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消息一出,群众纷纷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顺应民心所向的重大“逐疫”行动击节叫好。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是不法分子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扰民害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台上谈打黑,台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自打自脸,演两面人。

 

周永康作为十八大以来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浸淫公安与政法系统长达十年,多次在公开场合大谈打黑除恶,背后却无形中充当着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四川的刘汉涉黑集团了。

刘汉是四川有名的富豪,涉足房地产、矿产、建筑等多个领域,坐拥至少400亿资产。

当年,刘汉曾被列为公安机关查处名单,随后又从名单上消失。此后,刘汉通过资本运作迅速把产业扩充到外省、外国,建立了矿业帝国、资本帝国。这一切只因在2001年他攀上了一个“贵人”——周滨。

彼时,周滨的父亲周永康由四川省委书记调任公安部部长。

在四川,周滨看上了一处风景区,后因开发难度大放弃,刘汉知晓后,一个“赔本赚关系”的买卖开始计划。而就在周滨在四川到处寻找项目时,已经调任北京的周永康亲自打电话告诉刘汉,“要照顾好周滨”。

在这一背景下,刘汉以近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个仅价值几百万的旅游项目。至此,刘汉与周滨相识并进一步开展了诸如水电站开发等项目。

而周滨帮助刘汉干的其中一件大事儿是将刘汉的竞争对手“灭门”。

1994年到1997年,刘汉在期货市场上炒作大豆、钢材,成了亿万富翁。在此期间,刘汉与大连的老板袁宝璟结下了冤仇。袁的下属,辽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原队长汪兴为了“教训”刘汉,雇凶枪杀刘汉却未能成功,随后,袁氏兄弟被抓。2006年袁宝璟被判处死刑,同时被判处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这三个人被立即执行死刑,另一个堂弟袁宝福被判死缓。按理说,买凶杀人,被杀的还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家伙,怎么会把兄弟三人都处死呢?因为刘汉与周滨交往密切,而周滨的父亲周永康当时已升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长,所以刘汉才可以公权私用,官报私仇。

随后刘汉集团更加的无法无天,在公开的资料上,这个团伙至少已经背了9条人命,重伤过15人。

2014年2月,刘汉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等案件被提起公诉。2015年2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汉、刘维等5人执行死刑。

当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未必只有周永康这种级别的领导,甚至还有街道办主任。

“沙井新义安”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沙井街道多年,长期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废品收购、码头运输、房地产等行业,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贩卖毒品、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

2012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在打黑行动中,发现该组织主要头目陈垚东与时任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刘少雄关系十分密切。

与陈垚东的交往,使刘少雄获得了大量利益和好处。在贪欲作祟下,他逐渐丧失了党性和原则,不仅不依法履行职责、打击黑恶势力,还与陈垚东等人长期交往、收受贿赂,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街道辖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在沙二村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刘少雄并未通过正当途径,而是借助陈垚东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头目身份去平息事态。

2013年,刘少雄和陈垚东均被判处无期。

尽管街道一把手级别不算很高(在深圳,一般为正处级),但权力极大。如刘少雄,每年手上审批出去的资金达上亿元,街道大小事务由其一人说了算。另一方面,理想信念的滑坡,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则是刘少雄等街道一把手堕落的内因。

如今,中央决心坚如磐石,扫黑除恶利剑高悬,人民群众鼎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无私无畏、骁勇善战、攻坚克难,定会让“保护伞”身现原形。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合围之势形成时,黑恶势力必然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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