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开展的“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中,各级纪委监委积极跟进部署,明确对前期专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核实,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查处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惩“大棚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等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
与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协同各相关单位,组成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10个县(市、区),对“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检查组重点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否存在整改拆除不彻底、复垦复耕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在全区涉农镇自查基础上,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动检查组,对全区“大棚房”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属地责任是否落实、整治整改是否到位等。截至目前,检查共覆盖全区260余个“大棚房”项目和7300余个农业大棚。 整治“大棚房”的关键在于行业主管部门,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靠前监督,压实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已整治整改到位“大棚房”问题项目后续管理,巩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河南省鄢陵县纪委监委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12个镇提供的“大棚房”疑似场地逐个进行排查,共排查出问题2个。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问题整改。 对已发现的乱搭乱建违法建筑坚决督促相关部门拆除,对发现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决查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要求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督导,层层压实责任。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查找不准、上报不实、整改缓慢等问题,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层层约谈、提醒谈话。在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对土地利用管理问题突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高、履职到位率低且整改工作不力的6个县区、8个乡镇进行通报和警示约谈。(王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