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工商局,面对大量违法医疗广告为啥不作为?(特约评论)

2016-12-27  A+ A-
    一段时间以来,中华时事通讯社先后以《在平山有如此医疗广告你敢信吗?》(6月2日),《平山县妇幼保健院再现违规广告》(6月11日),《河北平山工商局杨科长将中医院内医疗广告统称‘可控’不需审批》(6月30日),《河北平山县医院再现违规广告,凸显监管不作为》(7月10日),《平山西石桥:医生在家输液致患者死亡,卫生室成摆设》(7月19日)等为题(详细报道见网站),对河北省平山县非法医疗广告及医疗乱象进行了报道。
    众所周知,河北省平山县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有着近50万人口的大县。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曾经为中国革命事业留下光辉足迹的革命老区,近期却屡屡因涉嫌非法医疗广告甚至医患纠纷被媒体曝光,在令扼腕人痛心的同时,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类似事件总是得不到相应的整治呢?
    从报道的内容看,平山医疗乱象主要体现在多家医院涉嫌非法医疗广告宣传,个别医疗机构(村镇卫生部门)违规操作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卫生室大量闲置等方面。而涉嫌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的都是些在当地数得着的大医院,比如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
    按理说,这些大医院管理应该很规范,职能部门对其的监督力度也应该更大,因为医疗无小事,任何的不规范行为都有可能导致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然而事与愿违的是,这些大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却没能及时得到有效制止,甚至在媒体报道后,当地的监管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似乎也没当回事,或者就是走马观花的应付一下,然后就宣布“仅有小瑕疵”或是根本“没有违规”。而且平山县工商局广告科的杨科长在面对媒体调查员提供的明显属于非法医疗广告宣传册时,居然还能一本正经地颠倒黑白的说“那是可控广告,不需要审批”,一句话就把违法事实掩饰的无影无踪。
    难怪平山县非法医疗广告随处可见,原来工商监督部门根本就觉得那是正常的,是合法的,或者说是他们虽然认为广告宣传有些不合法但也不是什么大事,所以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违法广告满天飞,欺骗平山县的几十万人民。也正因为对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如此草率和敷衍,使得当地的医疗环境也不那么尽如人意了。大约是在7月初,平山县西石桥村就发生了患者在医生家输液未作皮试导致死亡的事件,实在令人痛心!
    医疗广告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魏泽西事件也警告人们广告的责任性非同一般,事关人们的健康生命,来不得半点虚假和任意妄为,曾发生的“莆田系”医疗广告宣传作假,给医疗行业带来的冲击也是不可低估。正因为如此,国家层面多年来都本着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在医疗商业化的同时,始终坚持医疗事业的服务性、公益性,始终把人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作为我国人权意识的重要理念内涵。
    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医患纠纷,不断激化的医患矛盾已经多次给了我们警示,医疗无小事,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此,国家也通过《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广告法》对医疗广告宣传进行了严格规范和界定,明确了监管机构和部门,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必须整治。平山县工商局作为医疗广告的监管主体,长期以来对违法医疗广告视而不见,表面看是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欠缺法制观念,没有服务意识。但深层次看,是否存在着某些权力人员私下隐藏着利益交换,以公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严重渎职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将拭目以待。
    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作为执政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他强调,一些官员面对人民利益的时候,不作为或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这样的官员人民不需要,共产党的队伍也不需要。
    平山县工商局,如果你们还有些许的法制意识,还残存着丝丝为人民服务的观念,那就不要再面对违法医疗广告装聋作哑了,请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党和人民是不会给你更多的机会,让你在权力的位置上继续干着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事!(作者:中国法学会会员  李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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