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鄂尔多斯2月21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府21日晚间对外披露,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鄂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鄂尔多斯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鄂尔多斯市高新区于2011年10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多年发展,现已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国家级研发机构4个、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同时还是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
官方消息指,鄂尔多斯市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后,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将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被外界誉为中国煤炭大市的鄂尔多斯,其名称来自明朝时期的蒙古鄂尔多斯万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18个典型地区之一,鄂尔多斯曾获得国家文明城市、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等荣誉。
官方认为,国家级高新区获批复对鄂尔多斯地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深远,特别是对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分析人士认为,国务院的此次批复,对于力图“国际化”的鄂尔多斯将有促进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