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中)组成合议庭一起审理案件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张培培文图
刘女士意外发现有人冒用她的医保卡住院后,随即进行实名举报。郑州市社保局对涉案医院及个人分别下达整改意见,刘女士对此并不满意,要求社保局对整改结果公开信息未果后,将社保局告上法庭……昨日上午,郑州中原区法院让2名法官、5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事实审理,这是法院在全省首次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改革作出尝试。
案情回顾|发现骗保,女子求信息公开未果而起诉
案件很简单,原告刘女士在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住院时,意外发现宋新某让他人冒用她的医保卡住院,骗取医保费。刘女士立即实名举报宋国某、宋新某等3人骗保一事。
郑州市社保局2014年11月5日对宋新某和涉案医院分别下达整改意见书,并暂停宋新某1年持卡住院结算权。对涉事医院,则扣除其2014年3月份的质量保证金。
两份整改意见书的依据,均是郑州市社保局与涉案医院签订的《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但意见书中对协议的具体内容却没显示。
刘女士不满,今年2月13日,向郑州市社保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服务协议具体内容,但遭到拒绝。
为此,刘女士将郑州市社保局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5名陪审员庭上参与案件事实审理
以往审判席设置,多是一个审判长,一个审判员,一个人民陪审员;而昨天审判席位则变成一个审判长,一个审判员,5个人民陪审员并列格局。“让陪审员参与审案,并让其对案件事实部分表达观点,法官则就法律部分进行审核。人民陪审员除不当审判长外,和法官有同等权利。”开庭前,该案审判长铁莹莹说。
面对原告诉讼请求,郑州市社保局辩称,协议是他们与医保定点的医院、药店间签署的,为合同性质,虽有规范性空白文本,但每份具体协议内容都不尽相同,因此该协议并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此外,因协议中涉及医院的报销比例、报销日期等具体内容,这些内容涉及医院的商业秘密,根据规定,在向涉案医院进行意见征询后,他们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决定不予公开。
听完双方陈述,5名人民陪审员就这些问题逐一展开调查。
庭审结果|理解有误,陪审员调解后原告决定撤诉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马上展开合议。5名陪审员认为,原告、被告双方分歧主要是在政策理解上有误区。随后,人民陪审员和原告、被告之间进行了调解,被告郑州市社保局主动向刘女士提供了空白的服务协议范本。
刘女士详细查看范本后,最终决定撤诉。2名法官和5名人民陪审员经讨论决定,同意刘女士的撤诉请求。
审判长铁莹莹说,按照陪审制大合议庭模式,庭审后,首先由5名人民陪审员通过表决,对案件事实予以判断,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最终合议认定的事实。法官则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很多民事案件会以调解或撤诉告终,原告当庭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从而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猜疑和误解,进一步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
陪审改革,力破“陪而不审”难题改革意义|
案子判了,法官有没有偏袒,对方有没有找人?近年来,不少到法院打官司的市民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担心。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制度所具有的行政化色彩等,造成了司法和普通民众之间存在一道“鸿沟”,即便法官是依法断案,也有市民对判决结果产生质疑。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计意在为民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铺设基本路径。
河南省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解释说:人民陪审员被视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但实践中,人民陪审工作形式化现象普遍存在。加上陪审员对法律不专业,很多陪审员成了陪衬。为改变这种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底提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而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这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模式。
线索提供王新陈若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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