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河南洛阳偃师市男子曹志伟再次来到偃师市法院反映问题时,从三楼坠下身亡。死者妻子称,丈夫是从偃师市法院院长办公室坠下的。
偃师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洛阳市委和偃师市委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已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会通报相关情况。
据了解,今年43岁的曹志伟和57岁的樊占应等3人,合伙开了偃师市海发建材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樊占应持股65%,曹志伟持股30%。
▲曹志伟坠楼处。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两份判决书显示,2016年1月,曹志伟与樊占应签订了租赁承包海发公司的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后,曹志伟认为樊占应不按合同交接,生产经营权被侵犯,将樊占应告上法庭。2017年4月偃师市法院作出判决,双方不服,上诉至洛阳市中院。2017年9月,洛阳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曹志伟妻子王耐玲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洛阳市中院作出判决后,曹志伟还是不满,一年多来多次去偃师市法院反映相关情况。
6月14日上午10时58分,曹志伟独自一人来到偃师市法院找到院长徐朝阳。当日下午1时30分许,她接到通知,曹志伟出事了。随后她赶到偃师市人民医院太平间,见到了丈夫遗体,“进去法院7分钟,人就出事了。”
偃师市110指挥中心称,坠楼事件发生后,法院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
▲死者妻子称,曹志伟是从法院院长办公室坠下的,但院长未正面回应。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
王耐玲称,曹志伟是从偃师市法院院长徐朝阳办公室坠下的。对此说法,徐朝阳并未正面回应。他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此事发生后,洛阳市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多次会议。
偃师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曹志伟从三楼坠下后,该院工作人员急忙拨打了120,还是没能抢救回曹志伟的生命,该院对此深表痛心,“是跳楼还是坠楼,现在不方便说,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
樊占应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曹志伟虽然和他有矛盾,但人死为大,他准备去看望王耐玲。此外,他也准备找联合调查组说明上述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以便弄清事情原因,“一个案子,判得原告和被告都不满意。”
上游新闻记者沈度
大视窗
新闻热点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