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赵文君)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12日介绍,条例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如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罚款。
11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介绍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发(吴小山 摄)
孙梅君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条例的相关修订重点。
条例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明确监管举措,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的内容等。为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提出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
在回应百姓关心的猪肉消费市场问题时,孙梅君介绍,猪肉食品安全有保障。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猪肉产品2.3万批次,样品的总体合格率99.5%。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绝不姑息,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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