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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中国将对“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开展调查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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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9 08:46:31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底东娜)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于19日下午召开“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吴春耕介绍,这次应急救援工作难度很高,没有先例可循。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应急办主任智广路表示,将继续组织清污船开展清污作业,尽量减少油污泄漏对海域的污染,也将按照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018年1月6日20时许,巴拿马籍油船“桑吉”轮与中国香港籍散货船“长峰水晶”轮在长江口以东约160海里处发生碰撞,事发时“桑吉”轮载有凝析油11.13万吨(原13.6万吨,后经核实为11.13万吨),船上伊朗籍船员30人、孟加拉籍船员2人。“长峰水晶”轮载有高粱约6.4万吨,船上中国籍船员21人。事故导致“桑吉”轮货舱起火,32名船员失踪;“长峰水晶”轮受损起火,21名船员弃船逃生后被附近渔船救起。

  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遵循国际公约,迅速启动了应急响应、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以人命搜救为首要任务,全力组织我国的海事执法船、专业救助船、海警巡逻船和过往商渔船开展搜救。同时,秉持开放合作态度,协调韩国海警船舶、日本海上保安厅船舶参加搜救,每天保持10艘以上搜救船舶的力量规模。7日4时40分,我国专业救助船“东海救101”抵达现场搜救。8时36分,海事执法船“海巡01”轮抵达现场并担任现场指挥船,统一协调现场搜救行动。

  吴春耕介绍,在搜救过程中,同时组织海上搜救、船舶结构、危化品处置、火灾救援等领域的专家,进行科学研判和论证,以人命搜救为首要任务来制定搜救计划和方案。据了解,世界航运史上尚无油船载运“凝析油”被撞失火的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无先例可循。事故发生后,“桑吉”轮剧烈持续燃烧,且持续发生燃爆,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浓烟,始终存在爆炸、沉没等严重危险,救援难度很大。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救援人员尽最大努力开展搜救相关工作:一是根据海洋局、气象局提供的落水人员、难船及溢油漂移预报和事发海域天气预报,科学制定搜救方案。二是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从山东、浙江紧急调集大型执法船,协调军方无人机,协调日、韩船舶,开展海空立体扩大搜救,累计搜寻海域面积约8800平方公里。三是以难船为中心,10海里为半径设置警戒区,派出海警船舶等实施安全警戒。同时,不间断发布航行警告,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四是调集清污船及大型拖轮赶往现场,从上海、浙江、江苏紧急调集清污物资,为现场清除污染做好准备,为救援工作提供医疗保障。五是加强火势和海况监测,积极寻找登船搜救机会。六是加强与有关各方的信息通报。及时向伊朗、孟加拉国有关机构和国际海事组织通报救援的相关情况,与伊朗驻上海总领事保持实时联系。在“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框架下向日本、韩国、俄罗斯通报了现场救援情况。

  8日,“东海救117”轮在距“桑吉”轮2海里处发现并打捞起1具遇难者遗体。10日至14日,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了多轮灭火作业,由于难船始终处于爆燃状态并伴有有毒气体,灭火效果并不理想。吴春耕说,专业救助人员心急如焚,反复研究登轮方案,希望能有机会尽快登轮搜救。

  13日,在控制火势的基础上,安排“深潜号”冒险抵近难船10米范围,抓住时机派出4名救援人员登船搜救。救援人员在自身生命面临极大危险的情况下,对生活舱、防海盗安全舱、驾驶台等进行了勘查,在难船救生艇甲板处发现2具遇难者遗体,由于生活舱室温度高达89摄氏度,防海盗安全舱应急通道有浓烟热浪涌出,救援人员多次尝试都无法进入,救援小组只好携2具遇难者遗体和船载航行记录仪返回“深潜”号。

  14日上午,为配合伊朗救援人员登轮搜救,现场指挥部继续组织3艘船舶喷洒海水降温和泡沫覆盖灭火。10时20分,12名伊朗救援人员乘坐“深潜号”缓慢向“桑吉”轮抵进。但因火势较大,未成功实施登轮行动。伊方人员虽然没有登上“桑吉”轮,但感同身受,对救援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肯定。

  14日12时30分,难船突然猛烈燃烧,火焰最高达1000米,船体开始下沉。虽然尽了最大努力,16时45分,“桑吉”轮还是沉没在北纬28度22分、东经125度55分海域。

  吴春耕介绍,在搜救过程中,始终将人命救助作为首要任务,这是在历次搜救工作中坚持的基本原则。

  吴春耕介绍,“桑吉”轮沉没后,中国政府仍高度重视后续处置工作。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成立高效运转的跨部门专项小组。我们继续组织执法船舶、专业救助船舶和过往商渔船开展常态化搜寻,调派空巡飞机监测海上油污状况,组织清污船“海巡169”轮、“东雷6”轮等开展清污作业,尽量减少油污泄漏对海域的污染。根据专家的意见,要做好这两项工作,最有效的办法是组织对沉船进行打捞。但根据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对沉船进行打捞也要听取船东的意见。从实际情况看,打捞工作也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和困难,如残留凝析油可能再次燃爆,船舶沉没水域水深115米、船体庞大,打捞任务异常艰巨等等。同时,也将按照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邀请有关方共同参与事故调查并见证船载记录仪数据还原,加强与国际海事组织的沟通协调,保证调查工作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有关工作进展也会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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