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北新闻网报道,为了借钱帮朋友应急,李某抵押了自己的住房,谁知对方却绝口不提还钱的事。经过法官调查,李某这位朋友将钱转借后是为了赚取高额利益。近日,濉溪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成功执行了这样一起将好友推入“火坑”的涉案债务纠纷案件。
2016年8月的一天早晨,申请执行人李某走到张占楼法官桌前,还没坐下就大声质问道:“我的案子交过来都几个月了,也没见赵某还钱,你有没有在办?”面对突如其来的喝问,张法官没有发火,向她解释说:“案子交到我手上,我一定会对你的权益负责。”随后向其说明案件进展,李某的情绪这才平静下来,连连致歉说自己太过心急。
原来,李某曾借给好友赵某60万元,双方也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是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李某几经催要,赵某也没有偿还。为借钱给赵某,李某还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房子眼看就要被银行收走,无奈之下只好起诉到法院。
没多久,法院判决赵某限期偿还借款,但赵某依然不为所动。执行局的张法官刚接到案子,询问赵某详细经营状况时,对方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见此情景,张法官已心中有数——钱一定是被赵某用到其他方面。在严厉追问下,对方才说出实情:一急需用钱的房产开发商许诺,只要借给他,房子盖起来后就会支付高额本息。赵某被这高息吸引,向李某借的钱转手给了房产开发商。但是开发商目前无力偿还,他本人又没有这么多钱只能一拖再拖。
经过张法官的教育,赵某意识到不劳而获终究是空谈甚至是骗局,便如实报告了自己的财产状况,他还有一处市场价为65万元的门面房。日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张法官出面将其进行了变卖,将执行款项交到李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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