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我市累计实施器官捐献258例,共捐献755个器官,挽救了683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毛荣志介绍,《条例》颁布实施近两年来,我市遗体和器官捐献人数连创历史新高,2016年器官捐献人数超过了前4年的总和。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累计实施器官捐献258例,共捐献755个器官,挽救了683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实施遗体捐献1960例、角膜捐献1886例,捐献的角膜已让2501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各区县红十字会、各遗体角膜接受单位、各移植医院及部分志愿者服务单位共成立了54个捐献登记站,并向社会公布了捐献工作流程和24小时捐献咨询服务电话。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7849人,角膜捐献志愿者9562人,器官捐献志愿者3948人。
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建议,更加充分发挥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在进一步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捐献服务保障,推动捐献事业更好发展。(记者 颜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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