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频道 > 要闻 > 正文

生态环境部督查组进驻重庆 对重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文章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5-21 08:01:06

  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决定于5月20日至6月2日,在全国同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5月20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督查组正式进驻重庆,对全市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同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

  5月20日,督查组会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了地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5月21日—22日,督查组将审核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专项行动方案;审核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的整治方案;审核是否按照时序进度落实整治方案;审核已划定保护区水源地的批复文件和相关划定技术文件,以及系列证明文件。

  同时,督查组将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情况,核准问题整治进度,核实举报问题线索。同时,将对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检查是否存在新问题。对于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将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线索,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加强全市82个地表水型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了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

  截至2017年底,主城区24个船舶、码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餐饮趸船、违法码头等一批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主城区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分、标志标牌设立工作,基本完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落实了“划、立、治”要求。市政府坚持“标本兼治”,印发《重庆市主城区水厂布局规划调整方案》,通过整合自来水厂、加强骨干水厂区域供水能力、关闭一批中小水厂、完善主城供水“两江互济”工程等措施,启动观景口水库、藻渡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为有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以及主城区供水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主城外区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查整改有序推进。截至5月19日,11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2项,其余正有序推进。其中,主城外6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进行保护区划分,基本按规范设置一二级保护区标牌、地理界标、宣传牌和警示牌,全面形成保护区矢量图。在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及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基本完成。

  为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市环保局强化调度督办,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每月定期调度,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求各项违法违规问题按期全部清零。下一步,我市将严格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将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建立供水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齐抓共管的供水安全保障格局。(记者 陈维灯 实习生 任悦)

大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