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则关于高铁出行的“奇葩”行为在网上引发广泛讨论。一则是留美博士上错高铁直接拉下紧急制动阀门,另一则是女子延误高铁强行伸腿阻碍列车开动。虽然两件事情的当事人都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此类一再发生的不文明现象仍然值得反思。
这两则事件中的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耽误了自己的旅途,但他们却选择用阻碍整个列车正常行驶的手段来挽回自己的损失。这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奇葩行为背后是极度的自私,是对公共利益的漠视,毫无疑问将当事人绑在了“低素质”的耻辱柱上。
其中一名当事人拥有博士学位的事实,让人们感叹,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还是任重道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目前依据有关法律,对此类不文明事件可以采取罚款、行政强制、短暂人身控制等措施。同时,诚信记录制度的引入,对于危害公共出行的不文明行为也形成了一定制约。
但我们应注意到,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惩罚措施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现场执法方面的强制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和完善。一个突出的例证是,在面对突发的不文明行为时,工作人员往往限于处罚手段不多、力度不够,只能用劝说来应对,甚至陷于无意义的“斗嘴”。
为了应对公共出行中频频出现的不文明现象,具体执法人员应该提前做足准备,遇到突发情况敢于使用法律,善于使用法律,将法律赋予的权力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普通群众,面对不文明事件的出现,我们也不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以尽量通过劝说、谴责、孤立的方式教育、迫使当事人回心转意。尤其当我们遇到身边人影响公共利益时,这时我们的一句话可能比任何法律都要管用。
只有共同努力,代表现代先进文明的高铁才不至于被低素质的人拖累!(半月谈评论员:刘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