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决定自2018年11月16日起陆续发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7枚,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银质纪念币5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面额分别为100元、50元、10元。
面额100元硬币来了!快看看长啥样
此次发行的纪念币分金质纪念币和银质纪念币以及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其中金质纪念币和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数字“40”造型与牡丹花组合设计,并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及面额。
15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象征“一带一路”的陆地、海洋、桥梁、橄榄枝等装饰组合设计,并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及面额。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一为象征农村改革启始(安徽小岗村)的禾苗和稻穗,并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及面额。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二为深圳城市建筑、蛇口港、拓荒牛雕塑及飘带等组合设计,并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及面额。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三为上海浦东标志性建筑及南浦大桥、黄浦江等组合设计,并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及面额。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之四为雄安新区部分区域轮廓线、荷花与科技元素符号等组合设计,并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及面额。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正面图案为国徽,国徽上方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下方刊年号“2018”字样,左右两侧为果实图案。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背面主景图案为阿拉伯数字“40”,背景图案为牡丹花、飘带和礼花。主景图案上方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字样,右下方刊面额“10元”字样。
三种纪念币分别发行多少枚 如何防伪
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8克,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15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0克,直径70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4000枚。
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4×40000枚。
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沈阳造币有限公司和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为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金属铜合金,发行数量为1.8亿枚。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
一、双金属结构和内芯复合材料
硬币外环为黄色铜合金,内芯为具有独特机读性能的镍带复合白铜材料。
二、斜全齿间隔半齿
硬币边缘分布有交替排列的斜全齿与半齿。
三、隐形图文
将硬币倾斜适当角度,可在背面主景图案“40”的局部区域,观察到隐形图文“4”和“0”。
四、微缩文字
硬币背面右侧的礼花尾端星形图案中,可观察到“G”、“G”、“K”、“F”的微缩文字。
在哪里可以预约、兑换 如何预约、兑换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数量不一样,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承担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第一批次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约发行工作。
中国工商银行负责上海、内蒙古、辽宁、吉林、广东(含深圳市)、四川等地区;
中国农业银行负责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海南、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
中国银行负责天津、山西、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地区;
中国建设银行负责北京、河北、黑龙江、浙江、河南、云南、甘肃、宁夏等地区。
2018年11月27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向社会公告当地改革开放币第一批次的分配数量。
改革开放币第一批次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办理预约兑换。公众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定的营业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
改革开放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
地区 |
分配数量(万枚) |
第一批 |
第二批 |
合计 |
北京市 |
560 |
460 |
1020 |
天津市 |
250 |
210 |
460 |
河北省 |
470 |
385 |
855 |
山西省 |
310 |
255 |
565 |
内蒙古自治区 |
400 |
330 |
730 |
辽宁省 |
720 |
600 |
1320 |
吉林省 |
400 |
330 |
730 |
黑龙江省 |
410 |
340 |
750 |
上海市 |
570 |
470 |
1040 |
江苏省 |
540 |
450 |
990 |
浙江省 |
440 |
360 |
800 |
安徽省 |
250 |
210 |
460 |
福建省 |
200 |
160 |
360 |
江西省 |
170 |
140 |
310 |
山东省 |
720 |
600 |
1320 |
河南省 |
390 |
320 |
710 |
湖北省 |
270 |
220 |
490 |
湖南省 |
230 |
190 |
420 |
广东省 注1 |
850 |
710 |
1560 |
深圳市 |
110 |
92 |
2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90 |
160 |
350 |
海南省 |
40 |
32 |
72 |
四川省 |
230 |
190 |
420 |
贵州省 |
90 |
75 |
165 |
云南省 |
110 |
95 |
205 |
西藏自治区 |
15 |
12 |
27 |
重庆市 |
110 |
90 |
200 |
陕西省 |
230 |
190 |
420 |
甘肃省 |
130 |
110 |
240 |
青海省 |
54 |
44 |
98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90 |
70 |
16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20 |
100 |
220 |
留存历史货币档案 注2 |
1 |
0 |
1 |
装帧销售 |
330 |
0 |
330 |
合计 |
10000 |
8000 |
18000 |
注:1.表中广东省数量不包含深圳市的数量。
2.中国人民银行在每次发行新币时,均在发行库中留存一定数量,作为实物档案,供未来货币研究使用,这部分货币称为留存历史货币档案。
3.中国人民银行可能根据各地预约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配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将另行公布。
表格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