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清明遇突发事件 启动应急预案

2017-03-24  A+ A-
  昨日,我市印发《鞍山市民政局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如发生火灾、骨灰盒被盗、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发生拥挤踩踏、群众斗殴、突发疾病、损害设施、人身安全等事件,立即按照程序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防火、防盗和人流疏导等组织,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夜间巡防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殡葬服务机构要在主要路段设置导向牌,修缮馆区、墓区道路,设置夜间照明设备,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检查落实好消防设备。同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单位要组织专门队伍深入到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文明祭祀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祀系列活动。

  有关人士表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突发事件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指挥部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指挥或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责任,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单位责任人相关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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