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将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2017-03-21  A+ A-
  记者日前从阜新市人社局获悉,本市将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于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或逾期不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将被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开展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了解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或批准成立的全市各类企业单位(含分支机构)和个体经济组织,市、县(区)两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属驻阜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等均被纳入书面审查用人单位范围。

  书面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兑付;执行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或不定时工时制度审批;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等情况。书面审查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订立的集体合同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2016年12月份原始的职工工资发放表或其他凭证等。

  此次书面审查以劳动监察机构审查各类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资料与到企业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之后,初步对全市企业评出相应的诚信等级,并与工商、金融、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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