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等市填海成陆后空置严重
深圳大铲湾港区四百余公顷陆域十年无项目落地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2日向广东省政府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督察显示,广州、深圳等市填海成陆后空置严重。
督察指出,广东省海洋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广州市龙穴岛2014年已填海成陆416公顷,至今仍有290公顷空置,空置率69.7%。深圳市大铲湾港区项目2007年完成填海,436.14公顷陆域长达10年没有项目落地,长期闲置。2002年以来,广东省实际填海成陆14027.84公顷,空置2429.11公顷,空置率17.32%。
督查发现,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广东省有关部门明知违法案件正在查处,仍然为茂名博贺新港区防波堤等3个项目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潮州市、汕头市在批准项目用海过程中论证、把关不严,导致本应由省政府审批的非透水构筑物由市政府审批。深圳市、珠海市超越审批权限,违规将围堰、暗渠等8宗改变海域属性的非透水构筑物或永久性用海作为临时用海审批;存在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现象,项目被拆分为单宗不超过50公顷的项目由省政府审批,规避国务院审批。
督察同时发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广东省合法审批的入海排污口仅125个,开展监测的7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26个连续五年超标排放,部分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常年超标。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履职不到位。海水养殖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广东省海水养殖面积约19.6万公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面积仅2.67万公顷,确权面积仅占13.6%,大部分养殖用海未纳入海域使用管理。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
督察强调,广东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记者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