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南平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7-03-30  A+ A-
  新华网福州3月30日电(袁羽)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龙岩、南平多名干部因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占用他人提供车辆、为子大办婚宴、公款旅游等问题被查处。日前,两地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龙岩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原副调研员王景堂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占用他人提供车辆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期间,王景堂违规收受相关村主干、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4.4万元;其在龙门镇担任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占用辖区内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提供的越野车一辆,直至2013年9月其调离龙门镇。此外,王景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12月,龙岩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景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岩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原副调研员吴广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吴广兴在担任市铁办副调研员期间,每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新罗区铁办、长汀县铁办、连城县铁办、上杭县铁办、漳平市铁办等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的礼金共计3万余元。此外,吴广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2月,龙岩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吴广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罗分局原副局长黄焕强违规收受礼品、接受企业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4年5月至12月,黄焕强在对省内10家企业进行认证检查过程中,违规收受被检企业赠送的名贵烟酒、保健品等礼品,折计价款9350元;违规由被检企业支付超出标准的住宿费,接受被检企业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等。2015年10月,龙岩市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黄焕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黄焕强行政撤职处分。

 

  武夷山市公安局新丰派出所教导员童朝相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2016年12月25日,童朝相在武夷山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共29桌,超出报备桌数19桌,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600元。2017年2月,武夷山市纪委给予童朝相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顺昌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县竹业协会副会长马灿亮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时任顺昌县林业局副局长、县竹业协会副会长马灿亮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并在县竹业协会列支费用8568元。2017年1月,顺昌县纪委给予马灿亮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松溪县祖墩乡计生办负责人叶武贞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2月,叶武贞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仍不收敛,顶风违纪,2016年9月至10月,叶武贞先后4次使用祖墩乡政府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651.24元。2016年11月,松溪县祖墩乡纪委给予叶武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政和县环卫所所长吴陈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经吴陈仕审批,政和县环卫所以国庆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7500元。2017年2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吴陈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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