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孩子心中种下宪法的种子

2018-04-12  A+ A-
  新华社济南4月12日电  题:山东:在孩子心中种下宪法的种子

  新华社记者萧海川、吴书光

  “去年,我参加‘小小啄木鸟’环保公益活动。后来,看到宪法修改后加入了‘生态文明’的说法。一下子感到宪法其实就在我们身边。”12岁的张屹然是山东济南市明湖小学六年级学生。他说,如今再去做类似的公益活动,一股自豪感便油然而生。

  在成人看来是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孩子们眼中却有别样的认识与体验。“给我留下印象比较深的,是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对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来自济南汇才学校六年级二班的江悦告诉记者,自己虽是小学生,但参与过学校班委会、少先队大队委的选举。候选人都要经历竞选演讲、民主投票、宣布任命等过程,“与大人们的选举类似,离不开民主与公平的原则”。

  宪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后,山东多地教育部门先后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在青岛城阳区,新学期首场法治巡回宣讲活动就聚焦宪法修正案,法务工作者为300多名师生梳理了宪法修正案内容,阐释了此次宪法修改的意义。在济南天桥区,有的学校负责人带头宣讲宪法,有的学校设置了宪法宣传墙、LED宣传屏,把宪法精神送到学生身边。

  “记得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的第一个升旗日,学校就组织了以宪法为主题的升旗仪式。”济南汇才学校小学部副校长路雯青表示,准备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孩子们还是尽可能搜集资料。一场国旗下的演讲,令宪法在全体师生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济南市明湖小学语文教师韩慧认为,小学6年正是孩子遵守规则、养成习惯的时期,要打下人生未来发展的地基。孩子同样需要学习宪法、尊重法律,也需要因龄施教。

  韩慧说,在一年级时,老师要教给孩子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知识,这就是宪法教育的一部分。随着孩子年龄增长,他们会自己在宪法中寻找新知。有的孩子从历次宪法修改中,看到国家发展进步的足迹。

  路雯青、韩慧等一线教育工作者表示,学校将继续组织黑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用听得懂的语言、交流互动的形式,让孩子们与宪法走得更近。以学宪法、守宪法来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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