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开展“清风村居”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
●“1+N”联动机制同步启动,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海沧打造“清风村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林广明 摄)
海沧区纪委工作人员联合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对街道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海沧区纪委供图)
“建立‘1+N’联动机制,形成凝聚合力,推动‘清风村居’建设。”昨日上午,海沧区召开“清风村居”动员部署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的“清风村居”活动,该区“1+N”联动机制也同步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以及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海沧区纪委还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海沧区“清风村居”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村居,着重开展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记者 薄洁 通讯员 陈蕾
关键词:三项机制
从源头上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抉择。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清风村居”活动重在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从源头、制度上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在完善责任管理机制方面,村(居)党委通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清单、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清单,各街道每半年开展“体检”,对村(居)提出问题清单。围绕责任清单内容开展双向述责述廉,各村(居)党委既要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述责述廉,也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以案释纪、观看教育片、互动讨论、实地参观、趣味活动……推动廉洁教育“接地气”,是海沧区“清风村居”活动廉洁教育机制的一大亮点;通过发动村(居)党员带头,深入开展“家风崇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弘扬耕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村(居)廉洁文化氛围。
“明确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区—街道—村(居)—小组’四级公示制度,将重大事项公示范围延伸到村民小组(网格),确保群众知晓率。”在民主监督机制方面,海沧区拓展“互联网+”公示手段,利用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的短信模块、微信公众号或工作群,将公示信息直接推送到村(居)民手上;并建立包村(居)干部、包组村(居)“两委”随机到场核实制度,确保公示制度落实到位。
关键词:四支队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
村(居)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海沧区着力强化“四支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
“村(居)干部是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抓牢村(居)纪检干部队伍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两支监督队伍。”海沧区建立了街道纪工委与村(居)纪检组织负责人“一对一”定期议事机制,实行“三个必须报告”制度,即:有信访举报的必须报告,有风闻党员问题的必须报告,村(居)党组织有苗头性问题的必须报告。在组织专项培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监督能力的同时,还建立了对村(居)监督委员会的考核机制,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对不到位的依法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或调整。
除了强化村(居)监督队伍的建设,海沧区还着重村(居)“两委”、 村(居)党员、村(居)民小组长队伍的建设。借鉴村(居)“两委”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做法,抓好村(居)民小组长的准入、教育、培训、考核等关键环节,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完善激励机制、畅通能上能下渠道等措施,不断提高村(居)民小组长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治管理水平。
关键词:五大活动
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严管‘微权力’,严查‘微腐败’,‘蝇贪’将无处遁逃。”海沧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开展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我市纪检监察部门今年的重点工作;因此,他们专门将“开展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排查、执纪审查’专项活动”纳入此次“清风村居”活动的“五大行动”中,重点整治基层单位存在的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三类问题,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通过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摸排“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作战,快速打掉一批影响、性质恶劣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典型,探索完善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作为“五大行动”之一,村(居)务系列专项检查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中。通过开展农村小额工程建设专项检查、村(居)财务管理专项检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村(居)务公开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四风”和“微腐败”问题,规范农村小额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除此之外,海沧区在“清风村居”活动中还将开展“三支好队伍”(“一对好主官”主题活动、“勤廉好组长”评选活动、“党员好榜样”系列活动)创建活动、党支部基本建设年活动等。
【亮点】
“1+N”联动机制
严管“微权力”,剑指“微腐败”。在“1+X”专项督查的基础上,海沧创新监督执纪工作机制,推出“1+N”联动机制。“1+N”联动机制既延续了“1+X”的工作方法——由区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区纪委对区直各部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专项督查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扩大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
据悉,升级后的“1+N”联动机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单位联合组成,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存在“微腐败”问题的事务进行“一揽子”式真查严处。同时,区纪委将履行好“1”的监督责任,对各职能部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履职履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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