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20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3月30日至31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桦、苏增添、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审议《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等。
会议还研究确定2017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及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督办的代表建议安排,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听取关于2016年度备案规章、备案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的报告。(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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