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份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租房者和购房者子女享有同样就近入学权利后,各区相关细则何时发布成为舆论关注热点。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广州11区已经有7个区出台“租购同权”相关细则。
3月14日,荔湾区率先公布了《广州市荔湾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合法稳定住所一项的积分计算方式为:在荔湾区购房居住满5年者、在荔湾区合法租赁居住时间与在荔湾区购房居住时间总计满5年者以及在荔湾区合法租赁居住满5年者的积分值均是100分。也就是说,符合一定年限的租房者与购房者一样享受同等加分。
至此,从2017年7月17日明确“租购同权”的政策方向后,历时241天,广州在“租购同权”的政策落实上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随后,越秀区、海珠区和黄埔等区也相继出台了新的积分入学方案。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统计,截至目前,广州11区已经有7个区出台“租购同权”相关细则。
其中,政策力度最大的海珠区,积分入学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一是合法住所在积分入学计算体系中的比重大幅降低,从满分100分降低到满分30分。二是购房居住与合法租赁居住享受同等加分待遇(满分均为30分)。而在此之前,海珠区关于合法住所的加分项有着不同的处理,购房的人不需满5年,就可以一次性获得60分,而租房不满5年,却只能每月获得1分。可见,合法租赁居住场所在积分入学的加分项上的含金量明显提升。
另外,越秀区取消了全额房产加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加分这两项。黄埔区把租房加分的时间单位改为按月计分,最高分值也从45分提高到50分,与在黄埔区购房或自建房居住的加分一样。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副秘书长徐斌表示,根据已经出台细则,租房和购房的积分计算分值基本上都实现了一视同仁对待。在广州居住时间越久的市民子女,通过积分途径入学的机会就越大。新方案逐步把房产与学位剥离,降低房屋附加属性,让房屋回归居住属性,保障租房人的权益,是“租购同权”的政策初衷所在,也是“房子是用来住的”大势所趋。
徐斌说,房屋租赁备案在租购同权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房屋租赁备案不仅是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还是办理居住证、入广州户口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租客所承租的物业是否有进行备案是积分入学的直接凭证,因此租客更应该主动要求备案以此保障自身权益。(记者 许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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