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完善了建档立卡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政策,从2017年春季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金标准为:幼儿园每人每年由原来的750元提高到175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500元增加到3500元,同时增加住宿费和课本费1000元;中职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000元增加到5500元,课本费400元。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是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的。
在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现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衣食住行学”政府托底资助。出台了《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四免四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贴伙食费、校服费、学习资料费、交通费。对5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每名学生每年发放营养餐补助800元。
为了让贫困地区青少年安心读书,海南省从2008年开始,至今已经投入近14亿元建设了24所思源实验学校,14所教育扶贫移民学校,提供5.5万个优质学位。2012年继续实施思源实验学校拓展项目,拓展约1.1万个优质学位。2016年投入8.8亿元实施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记者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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