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7月18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入汛以来,我省暴雨以及大风、冰雹等强对流性天气多发,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气象灾害防御形势不容乐观。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加强军地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职责,在应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中,坚决落实本地本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所担负的职责,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要针对本地本部门薄弱环节和灾害防御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预报预警信息,在接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在本部门本行业快速传播。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遇有重要天气过程加强会商研判,及时为本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重要气象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和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信息的报送,充分运用微信、短信等信息化手段,确保第一时间上报有关信息。(记者邢杰冉 通讯员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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