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黑龙江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利用,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省农委日前下发《关于建立省级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库的通知》,决定建立全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库。
农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人民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
根据《通知》,本次名录主要录入全省各地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及其复合系统等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生产系统。系统要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独特的农业产品、丰富的生物资源、完善的知识技术体系、较高的美学和文化价值。
《通知》要求,以县为单位再次深入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组织填写《农业文化遗产基本信息表》,并附相关照片,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地)农委,市(地)农委对材料把关后于2017年5月30日前统一报送到省农委农业产业化处,上报数量不限。(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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