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0多户墙面漏水申请维修金3个月未审批
职能部门“照章办事”变添堵
小区130多户居民墙面漏水无法居住,向区房管局申请维修基金3个多月未下发,本应服务市民的职能部门却因“照章办事”反给市民添堵。市治庸问责办对这一问题的曝光,在昨晚武汉电视台《作风聚焦》栏目播出。
栏目介绍,家住江岸区东方花都F区的多位居民向市作风巡查组反映,2013年至今,自家房屋屋面、墙面漏水、渗水情况一直很严重,不少居民只得在外租房子。据不完全统计,该小区有130多户居民家中都存在墙面漏水情况。
去年12月,小区业委会开始向江岸区房管局申报维修基金。申报的第一步是摇号,摇取一个第三方监管方,对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施工单位造价和质量进行监管。待监管方、施工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与小区签订三方合同报区房管局。东方花都F区业委会负责人介绍,江岸区房管局推荐了一家监管单位,为了快一点申领维修基金,便直接选择了这家监管方。
但事与愿违,3个月过去了,施工方和监管方还没有协商好。带着疑惑,居民代表来到江岸区房管局物业科咨询。工作人员称:“施工方不认可监管方审定的价格,所以出不了三方合同,但这是我们内部了解的情况,不需要告诉你们。”
栏目短片显示,居民代表们还有问题继续询问,该工作人员已开始要求每个人签名,打算结束来访,并开始抽起了烟。至于什么时候能领到维修基金,该工作人员说:“从三方合同递上来的这一刻开始,三到五天,是我们审批环节流程的时间,之前的时间是你准备资料的时间,这不能算在我的审批时间里面。”
居民们告诉巡查员,小区在好不容易签订了三方合同后,又因为没有符合征集三分之二居民签字同意这个条件,维修基金的申请依然没有进入区房管局认定的审批环节。但据了解,早在2016年8月底9月初,市房管局相继出台两个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新政,将屋面、外墙渗漏列入应急维修范围,并不需要三分之二的居民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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