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宜春讯 记者陈国菊报道:27日,记者从宜春市纪委了解到,宜春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3年至2016年,宜春市博物馆馆长叶飚违反单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长期将本该用于公务出差和下乡开展文物调查、保护工作的公车用于接送其上下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月12日,经宜春市直机关纪工委会议研究,给予叶飚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公车私用产生的油费予以追缴。
2017年2月8日,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用司机袁爱平违规驾驶单位执法公车接小孩回家,并私自将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过夜。经研究,2月21日,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袁爱平作出了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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