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3月30日电(记者 胡靖国、王井怀)30日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委获悉,山西省文化厅原党组成员李力等4名干部被处分。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文化厅原党组成员、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力同志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李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违规坐支专业测试管理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孟艾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孟艾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孟艾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荣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罗荣华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荣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泽生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杨泽生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及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泽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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