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5日电(麻潞)近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被列入重点区域范围。
《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行动计划》划定了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其中包括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其中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将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
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行动计划》,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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