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3月17日公布了《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考生释放怎样的红利、对中学教育和大学培养又会带来哪些影响、传递出哪些育人导向,听权威声音来解读。
●大学校长怎么看——
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高校对本届考生充满期待
本届考生,摆脱了“文科生”“理科生”的固有标签,高校将通过考量综合素质,对考生做出更为公平且富有个性的评价判断,选拔录取到适合自身特色发展的优秀学生,实现从“结果”评价到“过程 结果”评价的转变。在高校的理想选才模式当中,学生应该文理兼通,而本届考生,应该有这种底气和自信,让高校对他们充满期待。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周傲英:学会自我规划 把握选择机会
本科批次以院校专业组方式招生,大大增强了考生的选择性。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趣来选择目标志愿范围,对自己的个性、兴趣和能力有所认知,就自身情况与院校专业组的匹配程度做好分析,力求知己知彼,做到梯度、灵活、精准填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副校长叶银忠:“院校专业组”体现高考改革理念
《实施办法》的一大亮点体现在由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科目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校设置“院校专业组”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单位。从目标上看,这体现了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努力增加学生选择权,增进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
●招办主任怎么看——
复旦大学校长助理、招生办主任丁光宏:从填报志愿的“量变” ,到育人方式的“质变”
考生可填报志愿的数量增多,不仅是“量”的变化,在“院校专业组”规则的指引下,可以预见将会给未来考生在高中阶段的发展、潜力挖掘、学习模式转变等方面带来“质”的变化。无论是考虑专业优先还是院校优先,今年不同类型考生的选择都将给未来的考生带来诸多参考价值,指引他们更早思考自己的成才之路并为之奋斗。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常务副主任王琳媛:改革促进高校招生培养一体化
对学生来讲,由于不受文理限制,其选择面会更加丰富,也更有利于其按照兴趣选择科目。对高校来讲,设置选考科目会使高校更深入分析各专业特质、培养理念、核心素质要求,设置不同科目要求,为招生增加了考量的新维度。同时,高校参照科目要求可为学生设计个性化成长路径,打造与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培养计划。
上海纽约大学中方招生办主任周鸿:高考改革助力学生终身发展
考生将按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这有助于增强考生的获得感:一是增加录取机会,二是更加贴近自己的升学梦想,三是提供施展平台。考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选择填报自己喜欢的专业组,从而为将来的人生发展、终身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高中校长怎么看——
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杨振峰:学会选择 奠基发展
《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基础教育关于学生培养的规律和高校选拔人才的客观需求,尊重学生选考实际和学生兴趣爱好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了志愿的选择性,有利于学生充分表达专业意愿。政策的设计有利于增强考生及家长的感受度和获得感,使志愿填报成为考生“学会选择,奠基发展”的过程。
上海市市北中学校长陈军:“院校专业组”传递“育人”导向
“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合适的高校专业,传递给基础教育领域坚持“育人”导向、坚持关注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清晰目标。相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推动下,大中小学都将担负起引导青少年正确地认识自我、逐步学会选择、发展自我的共同教育责任,进入关注学生志趣培养的良性循环。 上海市嘉定二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周凤林:平稳过渡 以人为本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基本思路与原来是相通的,体现了稳中有进、平稳过渡。这一志愿填报方式也很好地兼顾了考生专业优先或学校优先的两方面需求。同时,本科普通批次的征求志愿次数从1次增加为2次等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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